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3年交通出行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做了跟踪监督,并对完成情况作了专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该项目由副市长杨勇、王顺大牵头负责,具体牵头单位为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实施主体为各区(县、市)政府、公安局,相关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公交企业。目标任务为:一是路网增强。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70公里,提升硬件设施支撑能力。二是公交增优。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00辆,建设更高水平公交都市。三是管理增效。全市新增100公里绿波带,实施110条人行道净化、100个路口慢行交通一体化建设,提升交通运行效率。
(一)强化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推进。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军牵头督办下,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立了以主任委员为组长、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城建环资专业小组成员为组员的专项监督组,将交通出行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纳入委员会年度重点工作,并制定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清单,按照时间节点梳理各阶段工作任务,为后续跟踪监督工作打下基础。
(二)凝聚多方合力,助推项目实施。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信息沟通和季度汇报交流机制,就项目进度、有一定的问题和改进举措等情况,保持实时沟通互动,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困难开展专题会商,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充分的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代表江北中心组全程参与,配合专项监督组开展视察调研,并向专项监督组反馈情况。结合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就交通出行问题发布问卷调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推动交通出行民生实事项目交出让人民满意的高分答卷。
(三)持续跟踪问效,提升监督实效。按照“一季度一监督,半年度全方面检查”原则,组织并且开展工作推进会1次、实地视察2次。积极贯彻落实“一决定一办法”,扎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市民监督周”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带领下,赴江北视察交通出行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并首次邀请市民代表参加监督活动,通过实地视察和座谈交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重点围绕代表、群众提出的“完善二次过街引导设施、提升公交换乘效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交通设施维护管理”等诉求,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抓好建议处理和反馈。
截至11月底,5个子项目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17辆,完成率为208.5%;新改建农村公路102.46公里,完成率为146.4%;完成人行道净化153条,完成率为139%;新增慢行交通一体化路口122个,完成率为122%;新增绿波带128公里,完成率为128%。项目实施以来,实施主体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科学统筹谋划,压实各方责任。市交通局对照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部署,在全面排摸全市公交车辆报废更新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新能源公交车项目任务分解清单,压实各地各企业主体责任。同时,细致梳理相关公交线路客流需求、运力配备等情况,挖掘场站容量潜力,合理布局新投放车辆线路,并会同市发改委、市综合执法局、市能源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新购车辆的及时投用。研究制定《宁波市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行动方案》,围绕“畅、安、智、享”四个方面,聚焦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突出断头路、瓶颈路等问题短板,引领推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
(二)加强考核激励,推进项目实施。各责任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开展督办考核,形成周晾晒、月检查、季通报工作模式,及时总结成效和反馈不足,突出节点前移,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属地职责。市交通局确定专人对接各地公交企业,下沉一线指导车辆采购,确保程序规范、推进高效,并将项目推进情况同步列入对各地的区域治堵、公交企业绩效考评等督查体系中,有力推进项目落地落实。为提升农村公路资金保障力度,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宁波市乡村道公路建设工程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宁波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和《宁波市“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评分标准及工作程序》等三个指导意见,提高工程补助标准,给予资金奖励,有效激发各地工作积极性。
(三)明显问题导向,提升建设质效。市交警局聚焦城区拥堵问题,在市三区重点开展快速路地面道路、主干道和东部新城区域绿波骨架网络建设,通过调整信号灯参数,科学设定车辆行驶速度,减少路口停车次数和延误,提升城区主次干道通行效率,缓解道路交互与通行拥堵,根据公安部交管科研所、高德、百度发布的报告,我市今年前三个季度的交通健康指数在同类城市中均位居第一;聚焦路通安全问题,通过施划地面标线、设置慢行交通等候区、调整非机动车交通组织、优化信号配时方案等措施,提升交叉口的通行安全性,保障交叉口通行效率与交通安全两者平衡,今年1–10月,全市涉路口右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由去年同期的55人下降至45人,同比下降18%。市综合执法局坚持“硬件”和“软件”两手抓,在设施更新品质提升的同时,强化管理举措不断提级,全力消除设施破损、树穴拱起、树冠挡灯、箱杆等附属设施占道等安全风险隐患,并联合市交警局等部门强化人行道违停管理、违规占道执法,加强人行道常态化保洁、维养和序化管理,加强完善人行道净化长效机制。
(四)发挥品牌效应,营造良好氛围。市综合执法局针对学校、医院、菜场、社区、场站、商贸、商超“七个周边”问题复杂、矛盾突出点位,锚定高质量综合改造路线,实施“最美上学路”“放心菜市路”“暖心健康路”“便捷出行路”等精品示范人行道设施47处,打造集安全、功能、文化、颜值“四位一体”的“七彩惠民路”品牌。整治成效获市民广泛认可和支持,尤其是“最美上学路”已成为学生欢迎、家长放心的市政精品项目,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浙江新闻、浙江卫视等媒体频频聚焦报道,杭州、济南、厦门等多地市赴我市学习交流。市交通局打造“小蜜蜂服务队”党建服务品牌,定期开展技术下乡、结对帮扶,开展“公路畅美舒心行”“防护提升安心过”等行动,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交通出行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配套设施建设仍待加强。新能源公交车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数量与实际使用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效率。二是后期管理养护仍待提升。纯电新能源公交车的电池运维技术不足,运营2–3年后电池电力衰减40%–50%,电池单体故障率明显提升,在恶劣天气下导致车辆抛锚问题时有发生,对公交运营续航能力造成不好影响。人行道退红空间管理养护职责不够清晰,导致部分设施破损修复难。三是项目建设覆盖面不足。各区(县、市)之间的绿波带建设项目推进不平衡,学校、医院、菜场、社区、场站、商贸、商超“七个周边”的人行道设施破损等问题仍较突出。四是项目要素保障仍待强化。农村公路新改建等部分项目土地指标难以落实,报批流程复杂耗时,影响项目推进进度。对此,专项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要完善现有场站设施功能,对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绿捷、宁波永耀等充电设施配建单位,完善供电线路配套,推进充电桩的布设。新改建公交场站时应加强配套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和场地预留,加快编制配建公交场站设计指引,明确充电设施规范和标准,推动高质量配建设施的建设和使用。
(二)健全完善后期管理养护机制。要逐步明确人行道退红空间管养职责边界,动态维护配套设备、设施,加快解决非机动车乱停放、商铺乱摆放、广告牌乱悬挂等问题,形成人行道净化美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路口慢行交通一体化和绿波带建设运作情况的持续监测与评估,根据路网流量阶段性变动情况及时来优化调整,保障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三)深化拓展项目建设实效。目前绿波带建设项目仅覆盖部分主干道,下步要从线扩展到面,提高全市交通路网智慧化管理上的水准。要针对医院、社区、菜场、商贸、商超等一些通行矛盾较为突出的点位,继续打造一批示范样板人行道改造项目,积极推动“七彩惠民路”人行道文明形象品牌提质扩面,编制出台《七彩惠民路设计导则》,形成相关改造技术指引,为下步我市全域多点推进提升人行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四)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要加强市级统筹,根据项目建设进程适时调剂各类要素资源,全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要强化部门协同机制,简化民生实事项目土地报批流程,缩短报批时限,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